盐湖区在综合考核的探索与实践中,始终注重从多方面、多角度出发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更全面、更客观、更科学的评价,积极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机制,努力提高考核结果的公认度。 一是广泛参与“多面评”。在考核过程中,从考核相关职能单位中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干部组成考核工作组,组织被考核单位人员进行评分的基础上,主动吸纳关联度高、知情度深、代表性强的“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对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量化赋分,提升了考核评价的公信力和公认度。 二是召开大会“相互评”。年终召开交账测评大会,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分别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乡镇(街道)与区直部门(单位)之间相互进行评价,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充实完善考核结果,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三是职能部门“分类评”。对乡镇(街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25个牵头职能部门,按照区委政府赋于的考核职能,进行分类点评,并提出评价意见和赋予相应分值;对区直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区委办、区政府办按照党群口、政府口分别进行考核评价;对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由责任部门提出“一票否决”或减分意见。 四是灵活加减“综合评”。在考核分数上,灵活设置,建立弹性机制,增设加减分项目。各乡镇(街道) “争取上级投资”、“招商引资”列为加分项目;区直单位因受市级以上表彰、工作经验在市级以上推广、招商引资等方面加分。受党政政纪处分单位,给予相应的扣分。(聂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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