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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四项制度 推进考核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12-08-14 21:52:11 文章人气数:116
  为了对目标责任考核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多角度、连续性的监控考核,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日常运转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盐湖区对日常考核方法进行探索和创新,重点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进考核工作经常化。
  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领导干部根据分工和本单位承担的考核目标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细化,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公开公示目标任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组织考察有依据,干部努力有方向,群众监督有标准。
  二是实行半年督查检查制。年中,由区考核办牵头,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派出督查组,深入全区各单位,对上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和班子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工作运转和领导干部平时表现、履行职责情况、责任目标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和存在问题,确保全年工作落实。
  三是实行重点任务考核制。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和阶段性、突击性任务,特别是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市、区重点工作,由区考核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对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的职能部门和干部,实行倒逼问责,跟踪考核,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实行季度工作通报制。每季度,对市、区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作没有达到时间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落实。(徐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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