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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四对比四印证”强化干部任前档案审核
发布时间:2012-11-28 17:18:24 文章人气数:116
  盐湖区委组织部坚持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作为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前提,对干部档案任前审查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采取“四对比四印证”措施,严把干部任用“入口关”。
  一是对比档案最早记载,印证三个时间。对档案材料中有改动、有涂改、前后记载不一致的,通过对比上学、入团、入党时间及兄弟姐妹、同学出生时间和转正定级表、入党志愿书等原始材料,印证出生时间、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是否真实且符合法律和党章规定;对三龄认定不清的,终止或暂缓干部任免程序。
  二是对比档案履历材料,印证任职资格。通过对比档案中的考核、现实表现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印证拟提拔干部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对近两年考核在称职以下等次的,任免年限不够的,终止干部任免程序。
  三是对比档案学习材料,印证学历程度。通过对比档案中学习材料、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等材料,印证拟提拔干部的现有学历是否符合任职要求。
  四是对比相关文件,印证干部身份。通过对比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录转干审批表、录转干文件、军转干审批表等,印证任职身份是否符合。对干部身份、公务员身份不符合职位要求的,终止干部任免程序。(徐  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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