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政治生态一度恶化的情况下,无论是贪腐者还是被驱逐的‘良币’,都是吏治腐败的受害者。不同的是,前者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葬送正常的人生,后者则被耽误了建功立业的大好时光。”这是2015年1月山西省“两会”期间,一位人大代表对恶劣政治生态的“吐槽”。
同年底,这名代表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提任正厅级干部。“我是省委净化政治生态的受益者。”这名干部的郁结难平之气早已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
一年多来,山西新的省委班子革弊立新、刷新吏治,力破选人用人难题。2015年,省委常委会任免省管干部828人次,其中提任240人,空缺的省管干部正职基本配齐。在干部摸底、动议、考察、任用全过程,目前还未发现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的情况,初步实现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驱逐“劣币”,找回“良币”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新的省委班子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鲜明用人导向,并以2015年省委“一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定》。
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千方百计把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山西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千方百计把被驱逐的“良币”找回来、用起来;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正确处理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把问题查清楚、弄明白。
导向趋正,“良币”归来。组织部门在腐败重灾区吕梁市发现了一名比较优秀的干部,他当了10年县委副书记,2011年又由副书记做回县委常委,在各个岗位干得都比较好,不跑不送,对家人要求也比较严格。2011年,他妻子有提拔的机会,他考虑自己是县委领导,跟妻子商量主动放弃了这次机会。2015年3月,省委直接把他由县委常委提为县委书记。
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太原市各级干部在“城中村”改造中提振精神、攻坚克难,在过去11年仅完成3个村拆迁的情况下,去年一年就完成了40个村的整村拆迁。大同市大力实施“冬季行动”,把过去“冬闲、冬休、冬懒”变成苦干实干,并很快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行动。
猛药去疴,“一倒查六整治”掀起涤荡吏治腐败污垢的层层巨浪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在全省形成和保持三个高压态势的情况下,山西对121个买官卖官用人腐败案件进行了严查,对210名涉嫌卖官行为人建立了特别监督档案。
同时,各级组织部门大力开展“一倒查六整治”,对用人歪风进行大排查、大检修。2015年,省委组织部共对42名干部进行了“带病提拔”倒查;严肃查处选人用人案件269件,给予党政纪律处分112人,组织处理318人;全省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3746名;审核清理乡科级以上干部档案18.6万份;清理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999人;查核清理“裸官”27人。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列入巡视重要内容,一年来,共处置用人问题巡视线索138件,给予党政纪律处分79人,组织处理281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2015年,全省共排查处理存在问题组工干部305人,30多名涉嫌买官卖官、档案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市、县组织部长(副部长)被立案审查。
借高压反腐之机恶意告状,也是破坏政治生态的一股歪风,省委下决心严厉整治。2015年,省委在使用一名干部时,收到一封反映其拉票买官的匿名举报信,经认真核查,发现确属诬告。省委抓住这个反面典型,从严查处了诬告者,并在全省通报。
立明规则、硬规则,破潜规则、陋规则,把用人权的制度笼子扎紧
“惟此鸿业,若涉春冰,譬之疮?,须杖而行。”省委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了《省管干部动议酝酿任免议事规则(试行)》《山西省各级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办法(试行)》《山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6个文件,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凡是应该立规矩的,特别是对模糊地带和敏感环节,都尽可能作了明确规定。
动议是干部任用的第一道关口。在动议环节,规定省委组织部在提出干部选拔任免工作意见与初步建议后,先向省委书记汇报,随后与省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沟通,再与其他相关领导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在确定考察对象和讨论决定之前的两个关键节点,均规定须经“五人小组”会议酝酿,“五人小组”会议未通过的人选,不得提交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和省委常委会研究,也不得临时动议其他人选。
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高校党委,也明确了干部酝酿平台,并对“人事酝酿小组”的组成人员作了规范。在动议、考察对象确定和讨论决定等关键节点,均需经“五人小组”酝酿。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与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沟通初步意见前,应在一定范围酝酿,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党委(党组)意见,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扩散党委(党组)的初步意见。
打出“三个一批”组合拳,把好干部、不胜任干部和有问题的干部区别开来
为全面深入了解掌握各级干部的情况,省委于2015年1月部署开展“三个一批”工作,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干部,着力解决干部“带病在岗”问题;调整退出一批不作为、不胜任干部,着力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掌握使用一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着力解决选拔干部心里无数、手中无人的问题。
省委下发文件,明确了“三个一批”的界定标准,让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查档案、查个人事项报告、查民意、查业绩、查线索、查案件等“六查”入手,开展“三个一批”甄别工作,把好干部、表现平庸干部和有问题的干部区别开来。
目前,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共对近7万名干部进行了甄别,核查处理干部5122名,提拔使用干部4438人。同时,以“六查”掌握的情况为依据,对那些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为官不为的干部,该免的免,该降的降,该调整的调整。2015年,全省调整退出干部860人。
“六查”“六全程”“五必审”全方位筛查“健康度”,最大限度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
“省委认为,干部不仅是有腐败问题才算‘带病’,违反‘八项规定’、作风不严不实、群众口碑不好都是‘带病’。”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盛茂林说,省委为干部选任工作立下一条“铁律”——没有经过“六查”的干部不动议,动议之后无论在哪个阶段、哪个环节,只要发现问题就坚决放下。截至2015年底,省管干部拟任人选共有31人在选任程序启动后,因发现各种问题被中止选拔任用。
2015年3月,新的省委班子第一批调整使用干部,是从吕梁市选拔4名县委书记的“健康度”筛查开始的。“在这批干部选任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省委提出的‘六全程’要求,实行全程记实,即:全程民主、全程差额、全程署名、全程留迹、全程监督、全程追责;同时实行‘五必审’,必审政治纪律、必审廉洁自律、必审作风建设、必审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省委组织部一位负责同志介绍说。
同时,注重从“政声人去后,乡语口碑中”考察干部,规定不仅要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而且要重点了解其履行“一岗双责”、发挥模范作用等情况;干部考察进行媒体预告,任职公示时间由5个工作日延长到10个工作日;对省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的提拔人选,一律在省级媒体公示,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所有问题逐一核查。
为压实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建立了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和违规用人纠错机制,对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仅纠正错误用人决定,还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