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管理体制不优、区域联动不畅、基础保障不足、工作力量薄弱等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山西在巩固深化“三基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基础上,贯彻中央精神,大胆改革创新,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出5方面19项措施,着力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水平。
一、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城市基层党建体制机制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构建城市基层党建联动体系。
一是建立四级联动体系。逐级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责任,制定各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调度通报、动态管理、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推行兼职委员制。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分别吸纳辖区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非公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建立工作例会、议事决策、联席会商等制度,定期开展“契约化”共建,协商解决辖区各类问题。
三是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推行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统一由社区党组织成员兼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创新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二、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街道扩权赋能
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街道党工委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
一是赋予“五项权力”。明确街道对区(县、市)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任免奖惩的征得同意权、城市规划制定实施中涉及街道相关内容的参与权、涉及街道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创建以及评优评先的征求意见权,提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
二是优化内设机构。统筹设置街道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综合性机构,党政机构一般不超过5个,事业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事业单位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
三是明确编制配置。规定街道领导班子总职数一般9至11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组织委员、纪(工)委书记等纳入区(县、市)委管理,并按副科级配备。街道人员编制在区(县、市)党政机关编制总数内单列统计、专项使用,严格控制从街道向区(县、市)党政机关“逆向”调整编制。
三、选优配强力量,着力打造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注重吸引觉悟高、素质好、爱社区、会服务的人才到社区工作,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一是实行“4+N”配备模式。根据社区规模合理配备社区工作人员,每个社区配备1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兼居委会主任),1名专职副书记,2名居委会专职副主任,按每300户左右配备1名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总人数不超过12人。以区(县、市)为单位建立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按照不少于辖区社区数的1.2倍遴选培养后备力量。
二是建立社工职业体系。推广省内大同市和临汾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做法,构建与岗位等级、工作年限、专业水平、绩效考核相衔接的岗位等级序列。社区“两委”主干报酬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其他社区工作者报酬由区(县、市)按照社区“两委”主干报酬一定比例研究确定,并按照相关政策享受“五险一金”。
三是畅通社工发展渠道。注重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定期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录(聘)街道(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开展“最美社区干部”评选,增强职业荣誉感。
四、强化基础保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水平
积极推动各类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不断提升街道社区党组织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经费保障。要求市辖区、县级市的街道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80万元,社区运转经费不低于13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低于10万元,并建立年度正常增长机制。各县的社区运转经费不低于1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低于5万元,条件好的县应当提高经费标准。
二是抓好阵地建设。紧贴群众需求,按照布局体系化、功能综合化的要求,突出党建元素和承载功能,规范标识和挂牌,建好用好各类党群服务中心,达到“一场所六中心”,即:社区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居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养老和老年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三是深化网格服务。优化网格设置,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把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实行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包联网格、走访群众制度,帮助解决问题,打通联系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