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盐湖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运城市盐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的决定,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委市政府“3515”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等十个方面工作报告,并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一民,副主任陈建国、冯淑芳、邸广春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董稷强,副区长丁廷轩、雷刚、薛红阳、曾宪平、黄锋斌,区人民法院院长荆聪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浩列席会议。陈建国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运城市盐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的决定》,将于2月15日在盐湖会堂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董稷强、丁廷轩、雷刚、薛红阳以及区财政局、司法局负责人分别就实施市委市政府“3515”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十大惠民实事”完成情况、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财政预算调整情况、宪法学习宣传暨“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等十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人事任命的提请,决定任命曾宪平、黄锋斌两名同志为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为二人颁发聘用证书。曾宪平、黄锋斌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
就如何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筹备安排好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及扎实做好2019年工作,郭一民要求,区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会上人大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这些意见和建议办理好、落实好,切实把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筹备安排人代会的相关事宜,精心选题,组织代表开展好调研视察,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完善各项工作报告,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大会圆满召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助推盐湖改革发展;要创新创优人大工作,围绕区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事项等方面,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力量;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强化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盐湖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