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湖区委党校 举办2017年秋季学期主体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的安排部署,现将区委党校2017年秋季学期主体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40岁以下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省、市、区重要会议及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突出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注重党性、国情、省情、市情、区情教育,同时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哲学、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等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培养战略思维,提升能力素质。 培训方式:专题辅导、观看音像资料、参加实践活动、外延学习、撰写心得、交流讨论、组织考试、论文答辩等多种形式。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培训地点:盐湖区委党校 培训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0月25日,学期一个月。9月18日早上8点30报到。 四、培训费用 培训相关费用由区财政统一拨付。集中培训期间,学员统一在区委党校食宿。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安排协调好本单位工作,按照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学员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服从党校统一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外出吃请、请吃、会客。 3、每名参训学员都要深刻领会学习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每周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同时,按照要求撰写党性剖析材料、提前准备论文答辩有关资料。 4、参训学员考勤、课堂发言、学习心得、测试成绩、论文答辩等情况将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作为今后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 附:盐湖区第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名单.rar 盐湖区第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表.rar 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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