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招聘区委党校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加快区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区委党校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优秀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公开、民主、竞争、择优为原则,以理论和实践并重为重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招聘条件和程序,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党校教学水平。
二、公开招聘名额及专业
此次共公开招聘4名教师,均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专业类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经济学类、法律类。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党校事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原则性强;
5、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
6、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现代干部教育方法,具有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不得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2017年10月25日起,在盐湖组工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盐湖区委组织部416房间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照片4张;
(3)《盐湖区公开招聘区委党校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
(4)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三)资格审查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资料等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形不成竞争可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对党校教师的要求拟定考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一律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招聘综合成绩的60%。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确定面试人选时,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在盐湖组工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以现场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能。对参加现场授课人员,参考本人专业方向与党校实际需要,拟定试题,在封闭状态下,定时备课。讲课时必须运用课件,每人限时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由面试考官小组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占招聘综合成绩的40%。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综合成绩在盐湖组工网进行公示。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质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另一家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2、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湖组工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或组织人事部门下发聘用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工作期间,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招聘各个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负责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凡对招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工作延续期间向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反映。
咨询电话:0359-2022054
监督电话:0359-2020847 0359-2512380
本次公开招聘,由盐湖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盐湖区公开招聘区委党校教师报名表》
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24日